校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2018—2019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华电校人〔2019〕30号)文件规定,结合华电校人〔2017〕20号文件中具体要求,为方便教师按时间进度维护个人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特对本年度科研信息维护做如下说明:
一、科研经费
1、纵向项目需有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查通过的申请书或任务书,横向项目需有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查通过的合同审批表或技术合同,纵(横)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录入,对应的科研经费及绩效分配只能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科研平台(基地)等的建设及运行经费不作为绩效考核中科研经费计算。
2、项目负责人进入“我的纵(横)向项目”,点击“项目一览”,对相应的项目点击编辑(蓝色状态),再点击到账经费,确认到账经费是否正确(到账经费由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录入)。只有项目负责人才能对到账经费进行分配,分配经费时请点击经费分配,对项目组成员进行经费分配(分配时间必需设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本次操作才可保存)。
二、论文成果
1、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我校非第一单位的论文不录入。
2、论文新增只能由第一作者或准一作者负责录入(我校师生非第一作者,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ESI高被引论文、新增ESI热点论文、Scopus前1%高被引论文,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教师负责录入,并且“学校署名”勾选“第一单位”)。新增论文在论文成果中进行。必须完整录入所有作者(包括学生、外单位人员),排名按原文顺序录入。工作量计分按文件执行,绩效比例分配由我校第一完成人分配。
3、2019年9月30日,论文认领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教师从网上办事大厅的科研服务板块进入论文认领服务平台,即可在平台认领属于自己的论文成果。平台可从SCIE, SSCI, 维普 , 知网,万方,CSSCI,CSCD ,EI, A&HCI等9个数据库里将教职工发表收录的论文检索出来,教师只需勾选相应论文点击确认认领,论文即可同步至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且不需要再上传检索证明。具体详见使用说明(附件4)
该平台旨在减轻教师手动录入工作量,已成功认领的论文同步后,请务必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论文的发表日期(具体到日)、项目来源、作者学历、工作单位、刊物类型、绩效分配比例等信息,以免影响考核统计。此外,若教师有在其他数据库发表的论文,还需要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手动填报。
4、刊物类型:
(1)工作量计分:
期刊论文:“一般期刊”、“核心期刊”、“国外期刊”中只选一种(“核心期刊”选项:根据录入的期刊名称自动选择,无法手选)。
会议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EI)”、“其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只选一种。
(2)绩效计分:
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18年发布的最新JCR期刊分区为依据。文献类型非Article的论文统一分在SCI四区。明年如有论文分区上调,另行补发绩效。
注意:个人录入SCI论文时先不选择分区,统一只勾选“SCI”选项,分区由科研院统一完成。
CSSCI分区:依据科研院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发布的“华北电力大学CSSCI(2019-2020)分区表”(附件1),选择期刊对应的A、B、C、D分区。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目录已经不收录的期刊,不再按CSSCI统计;新收录的期刊,统一按D区计分。
一级学报:“一级学报目录”见科研院网站首页“资料下载”。
EI期刊:指EI收录的期刊论文,检索报告中的字段应为“Document Type:Journal Article(JA)”、“Database:Compendex”。
ESI、Scopus论文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开具检索证明为准,按照升级论文的登记办法(详见后文)进行录入,并对应勾选“ESI高被引”、“ESI热点”、“Scopus前1%高被引” 、“ESI高被引(合作)”“ESI热点(合作)”“Scopus前1%高被引(合作)”等级别。已经计算过工作量的论文,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
图书馆、学科办已将本次考核年度我校的ESI论文进行了检索,清单见附件2。清单中所列论文无需提交检索证明,但录入信息时需上传电子版附件并注明清单中相对应的序号。未在清单中的高被引或热点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并在系统上传电子版附件。
4、电子版附件:
(1)上传论文首页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pdf或jpg,且图片转至正面显示。
(2)若论文首页不包含期刊基本信息,还需上传期刊封面。
(3)检索类论文(ESI、Scopus、SCI、SSCI、A&HCI、EI、CSSCI),必需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扫描件
(4)通过论文认领服务平台进行成果认领的论文,无需上传上述附件。
5、期刊的ISSN号、发表日期必须填写。
6、论文升级:
在2017-2018年度已计工作量分值的论文,本年度绩效分值或绩效类别提升的为升级论文。升级论文在系统中录入,发表时间统一选择为“2018-09-01”,在论文标题中注明“升级”字样,备注栏中写明“升级论文,原计分级别为***,原始发表时间为*年*月”。“ESI高被引(合作)”“ESI热点(合作)”“Scopus前1%高被引(合作)”论文,则在标题中注明“高被引合作论文”。
7、补登论文
对于发表时间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确因期刊出版单位邮寄延误,未能在2017-2018年度考核中使用的论文,经过院系同意,可以补登,其工作量分值和绩效分值可以在本年度使用。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的论文不再补登。
补登论文在系统中录入,发表时间统一选择为“2018-09-01”,在论文标题中注明“补登”字样,备注栏中写明“补登论文,实际发表时间为 * 年* 月”。
三、著作成果
1、仅限学术研究专著、编著、译著,ISBN号和出版时间必须填写。
2、著作总字数不低于10万字。
3、教材、习题集、工具书等不在本系统录入。
4、电子版附件: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扫描件(或照片)。
5、著作封面或版权页的“在版编目数据”中有我校人员署名的,才能计科研工作量分值。
6、完整录入封面所有作者(包括外单位人员),同时,依据撰写字数对每位校内作者的工作量进行分配。
我校人员作为第一作者的按100%计工作量总分值;排名第二的按40%计工作量总分值;排名第三的按20%计工作量总分值;排名第四及以后的按5%计工作量总分值。工作量分配按照参与人员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核算,实际工作量不明确的,由排名最靠前的我校作者进行分配。
7、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著作均需向科研院提交原件。
四、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对应绩效分值按照考核办法正常计分,录入界面在“我的成果/成果转化”完成。
五、科研获奖
1、科研奖励类别:
(1)科研奖励类别及明细见《华北电力大学科研奖励清单》(附件3),可在科研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表中所列奖励,如有重复,均以最高工作量或绩效计分。
(2)关于科研奖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的奖励;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给予50%的奖励;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给予30%的奖励;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给予15%的奖励;我校为第五及以后完成单位,给予5%的奖励。
(3)专利获奖包括国家评选的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及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及优秀奖。
中国专利奖在“我的获奖/成果获奖”中录入,“奖励类别”字段选择“其他”;在“获奖级别”字段选择“省级奖”;在“获奖等级”字段中,金奖选择“一等奖”,银奖选择“二等奖”,优秀奖选择“三等奖”。
2、其它如优秀论文奖、论文征集奖、新产品奖、课题优秀奖、教学优秀奖等不在《华北电力大学科研奖励清单》内的奖励不录入本系统。
3、获奖单位必须包含“华北电力大学” 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4、向科研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奖励申报材料一套。
5、由排名最前的我校完成人对校内完成人的贡献率及绩效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六、知识产权
1、只录入“华北电力大学”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作为第一权利人,已取得授权证书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必须完整录入所有发明人,包括学生和外单位人员。同时,对每位校内发明人工作量(国内专利)及绩效(国际专利)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录入系统时无需填写公开日期、公开号和申请人。
3、“申请号”填写13位的专利号(不带ZL),“授权号”填写带“ZL”的专利号,“申请号”和“授权号”中间都不必有空格;“申请日期”、“授权日期”根据授权证书上的信息正确填写,“专利状态”注意选择为“专利授权”。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著作权”模块中录入,“著作权编号”为证书号,“成果编号”填证书左下角的“No.***”。
5、未在科研院备案的知识产权成果,除需在附件中上传授权证书电子版、提交授权证书原件之外,还要向科研院补交《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
注意:在审查补交的“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中,除上上述要求外,在“该发明创造(软件)所属项目情况”中,须完整填写依托项目的“类别、编号、项目名称和负责人”信息,并且,该依托项目与知识产权内容相关,否则不予以登记。
七、科研工作量和绩效考核解释权归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其它
1、请各位老师抓紧对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时间段的各类科研信息进行重点维护和完善,它是将要进行教师考核与绩效奖励的基本依据。10月15日之后,科研院将不再审核新增的科研信息。
2、系统登录:
①keyan.ncepu.edu.cn,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②登录数字校园:
my.ncepu.edu.cn,然后选择以下任一种方法均可。
方法一:选择“业务直通车/科研系统”直接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方法二:选择“校内网站/科学技术研究院”,进入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首页,登陆系统。
3、联系人
纵向项目咨询:
北京校部 张 充 61772115 武润莲61772304
保定校区 申金波(自然类) 7522635
张 玲(社科类)7522141
横向项目咨询:
北京校部 吴学辉 61772306 孙爱国61772599
李 静(知识产权)61772116
花之蕾(成果转化)61772428
保定校区 胡 静7522791
论文与成果咨询:
北京校部 吴礼宁(奖励、论著、科研平台)61772597
杨 娟(社科类)61772863
卢艳霞(论文)61772564
保定校区 张力晖(论文论著、成果转化)7522425
李丽英(知识产权、奖励)7522791
系统使用或新增人员咨询:
北京校部 刘 菲 61772595
保定校区 张力晖 75224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