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华电校科〔2017〕19 号)文件规定,学校协同院系组织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3年度面上项目(包含往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题材料经院系评议,科研院复核,结题验收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提供书面材料,亲笔签字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附件: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面上项目(包含往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公示
联系人:
单波 联系电话:010-6177283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