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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与结题报告的通知

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与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2020年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请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于2021年1月1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我单位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注:年度进展只填写2020年度内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前年度的不必列出。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给科研秘书,统一交科研院D321。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特别注意:提交过《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项目《决算说明书》时,请写明预算调整过程,如“根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需对XXX经费进行调整,经项目依托单位的账务处、审计处和科研院共同审批同意,将XXX进行如下调……。”然后再写具体执行情况详细说明。(模版参考附件1)

7. 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

经费决算部分(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第一步、财务决算数据审核,财务网站下载填写《科研账务收支明细分类汇总表》(只填写直接经费)到D310审核并签字。

第二步、预算科目有超支的请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详细参考20201125日北京校部通知通告《关于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调整的通知》。

第三步、审计处审核,详细参考202114日北京通知通告《关于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启用试运行及科研项目审计工作在线办理的通知》。

第四步、将《科研账务收支明细分类汇总表》未页(有合计数汇总内容)和《科研经费审计签证记录》两张表拍照发送wrlzpl@126.com信箱。

报告内容部分(截止时间2021年1月30)

申请人ISIS系统填写结题报告,科研院将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电子材料进行审核,请于2021年1月30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提交。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5)

待国家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8本年度我校共有154个项目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53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登录基金委(http://www.nsfc.gov.cn)ISIS系统审核本院在研项目及结题项目,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3)

序号

单位名称

进展报告数

结题报告数

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7

9

2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24

11

3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17

5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5

5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14

4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9

7

数理学院

13

1

8

能源电力创新研究院

7

1

9

新能源学院

19

5

10

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

2

2

11

其他

0

1

合计


154

53


校内项目联系人:  武润莲   010-6177230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16


附件:1决算说明书(定额补助)模版(仅供参考)

2年度结题报告清单

3年度进展报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