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属高校: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 “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导”“先进轨道交通”“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和“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12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请有关高校认真组织学习《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提出新能源汽车等12个重点专项中拟牵头任务,按指南二级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写《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拟牵头任务汇总表》(见附件,在指南中有其他明确要求的除外),并于2016年10月31日11:00前加盖学校公章后,传真至我司高新处。我司于当天下午通过邮件方式向各申报高校反馈拟牵头申报情况。逾期不予推荐。
2.对于多个高校拟牵头同一任务的情况,我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高校一起研讨,鼓励高校之间主动交流,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最终确定通过我部推荐的,需根据各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对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2016年11月17日17:00前完成在线填报;纸质版材料按科技部要求寄送相关专业机构。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我司高新处。
3.对于明确由企业牵头或者高校没有申报牵头的研究方向,请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助本校专家与优势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 刘法磊 董维国
电 话:010-66096733 66092082
传 真:010-66096733
附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拟牵头任务汇总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0月26日
科学技术研究院的补充说明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高新处目前开始组织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1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2017年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团队认真阅读指南和教育部的通知,及时与科研院取得联系,特别是有意牵头申报的首席科学家,请认真填写《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拟牵头任务汇总表》,务必于2016年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科研院联系人,以便我们及时汇总上报教育部。拟通过教育部进行推荐的项目团队,务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申请材料的在线提交和纸质版报送,并始终与科研院保持沟通,科研院竭诚为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服务!
科研院联系人:张充;联系电话:010-61772115
办公地点:主楼D321;电子邮箱:jl-zc@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