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华电校科[2010]3号)规定,学校对2014年度所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标准(见附件1)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份与电子版提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请科研秘书于2016年11月22日之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院,电子版请发至联系人办公平台。
联系人:
北京校部:郭玉聪010-61772503(主楼D0321);
保定校区:申金波0312-7522635(综合楼814室);
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