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4年2月10日第三次修订)》(见附件1,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的要求
项目要经过两年以上相应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相应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即2012年7月1日以前开始应用。
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项目,须间隔一年后才可以再次推荐。已推荐参加本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项目,如果推荐单位提出退出评审,此项目不能推荐参加下一年度的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实行限额推荐。
奖励类别如下:
(一)中国电力技术发明奖
(二)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
1. 技术开发项目;
2. 新技术集成项目;
3. 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4. 社会公益项目(包括科普项目);
5. 重大工程项目。
核电项目的受理范围涵盖核电站核岛和常规岛技术。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成果登记:推荐项目应先完成电力科技成果登记(即取得电力成果登记号),有关登记要求可登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网站“科技服务与咨询”栏目查阅。
2、《推荐书》电子版请登录“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网络推荐系统”在线提交。
3、提交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
推荐书及其附件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2。
三、推荐时间及联系人
校内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
联系人:
北京:齐宏景 010-61772597
保定:李丽英 0312-7522335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