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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在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资金在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华电校科[2010]3号)规定,学校将对2012年所资助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13年和2014年所资助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相互转告。

项目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2年所资助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验收标准(见附件1)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如果项目研究成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负责人在2015年度项目的申请中将受到限制并纳入诚信管理。

2、2013年和2014年所资助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3)。

3、学校将对2012-2014年度所资助的重大、重点项目加强检查和监督,初步定于11月底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估。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准备好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8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到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定校区科技处),承担重大和重点项目的项目人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的PPT资料一份。

5、联系人:北京校部  郭玉聪 61772503(综合楼D0321室);保定校区  申金波  7522635  (综合楼814室);联系人邮箱为校内办公平台邮箱。

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