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杰出工程师奖”是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设立的社会力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在全国生产建设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首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及名额
“杰出工程师奖”奖项分为“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鼓励奖”。
“杰出工程师奖”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30名,获奖者将获得一定数额奖金、奖牌以及荣誉证书,奖金归获奖者个人支配。获得“杰出工程师奖”者,杰出工程师奖励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再次申报。
“杰出工程师鼓励奖”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70名,获奖者获颁奖牌、荣誉证书。获得“杰出工程师鼓励奖”者,根据自愿原则,可在以后年度中按照推荐程序重新申报“杰出工程师奖”。
二、推荐对象
“杰出工程师奖”的推荐对象不超过65岁,应是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改制后企业性质的科研院所)中生产建设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满足“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所谓生产一线人员是指直接参与产品或工程项目的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管理等工程技术工作,且在生产一线岗位上工作不少于10年的技术人员。企业中非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不能作为被推荐人推荐。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师系列职称的,或没有职称,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技术人员。
获奖者应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数量和重点推荐领域
限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四、推荐程序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候选人名单,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并打印出书面材料,报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
五、提交材料要求
1、《杰出工程师推荐表》用A4纸,除标题外,内容一般为宋体4号字;推荐表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
2、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可单独打印,另行装订。
3、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3份。
六、校内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校内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
联系人:
北京 齐宏景 010-61772597
保定 李丽英 0312-7522781
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