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投标管理的通知
校各院系及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项目投标活动,保证项目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结合目前学校的情况,特作出如下规定:
1.项目投标负责人作为投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管理和规范投标参与人的投标行为,杜绝虚假投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要求项目投标负责人在投标之前阅悉《投标告知书》,并签订《投标承诺书》。在进行投标活动时,必须将《投标承诺书》交给横向项目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投标活动。
本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实施,请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联系人: 吴学辉, 电话:010-61772306
孙爱国, 电话:010-61772599
附件: 投标告知书及承诺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