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新型薄膜太阳电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了《新型薄膜太阳电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三年绩效考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见附件)的填报及机构自评工作,报告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6日,如公示期内对报告存在异议请与科研院联系,联系电话:6177286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19日
新型薄膜太阳电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