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
立项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已顺利完成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我校获得批准立项的情况公布如下,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回执》(以下简称《立项回执》)。
可登陆“北京社科规划”网站(www.bjpopss.gov.cn)—>点击首页左侧“资料下载”模块—基地资料栏—>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回执”下载填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申报学科 | 项目类别 | 研究基地名称 | 计划结项时间 | 资助金额 | 所在单位 |
1 | 14JDFXB003 | 北京市低碳电力法制保障研究 | 李 英 | 法学 | 一般项目 |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 | 2016.12.31 | 8 | 人文学院 |
2 | 14JDJGB015 | 京津冀雾霾治理一体化联防联控实现机制研究 | 吴志功 | 经济管理 | 一般项目 |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 | 2016.12.31 | 8 | 人文学院 |
3 | 14JDJGB016 | 推进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创新政策与配套体系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 张素芳 | 经济管理 | 一般项目 |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 | 2016.12.31 | 8 | 经管院 |
注意事项:
(1)请按照项目批准金额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上进行查阅)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重点应放在“数据采集费”、“资料费”、“会议费”上,“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不得超标准列支。
(2)《立项回执》统一用A4纸打印,在左侧装订两枚书钉,送交一式四份,且均为原件。
(3)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不再追加,各项目组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擅自缩小研究范围或变更最终成果设计。
(4)请再提交一份完整的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以备归档。
(5)报送时间:12月30日下班前,报送前请提前将《立项回执》电子版发到 wrlzpl@126.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打印版。
校内联系人: 武润莲 010-6177230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