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六届七次全委会决议,重点项目整合至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自2019年起不再接收重点项目申请。
2019年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2020年度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万元/项)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10万元/项);2019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100万/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修订版)》(附件2),正确选择项目类型、指南方向,申请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及提交
上述项目类型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1.电子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通过以下地址登录申请系统(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6月20日16:00前通过该申请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科研院审核。
注意:无申请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将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科研院项目联系人邮箱申请。
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2020年度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19年度北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
2.科研院审核
科研院将对各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格式和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项目将退回申请人修改。
科研院审核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7月3日12:00
3.电子申请书最终提交
申请书可以多次修改和提交。电子申请书最终版的提交时间不晚于2019年7月3日10:30。
二、纸质申请书打印
(一)打印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4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注意:有合作单位人员的项目须到合作单位盖章,且所盖公章名称必须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二)打印要求
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申请人和大学签字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于2019年7月9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院。大学签字和盖章可由各单位秘书统一办理。
为了做好档案备份工作,申请书盖章签字页可多备一份,同时保存申请书电子版,立项项目的申请书原件须再交科研院一份。
三、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申请总经费建议按指南金额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可参照北京市科委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及我校2016年12月30日颁发的《华北电力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填写。其中间接经费比例如下图所示。
理工类 | 间接费用 比例 | 学校 | 项目组 | ||
管理费 | 资源补偿 | 人员绩效 | 其他 | ||
500万以下 | 20% | 5% | 6% | 6% | 3% |
直接经费+间接经费=总经费
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20%
人员绩效=间接费*30%
其他支出=间接费*70%
四、校内项目联系人:
北京校部: 武润莲 010-61772304 wrlzpl@126.com
保定校区:申金波 0312-7522635 37607350@qq.com
五、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58858689 58858685 (工作日9:00-17:30)
附件:
(二) 2016-2020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修订版)
(三)博士后承诺函
(四)各单位北京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