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关于开展工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科智联〔2018〕01号)的规定,现将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及2013-2017年年度考核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主楼D325办公室,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查阅。
公示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宏景 010-6177259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