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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能源领域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五)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六)能源行业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二、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向科研院推荐1项成果,科研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向能源局报送1项成果。(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六)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承担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征集、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向科研院提交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最后确定报送能源局的项目,请将以上四项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1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至少1份原件)。

七、时间节点及联系人

1、2016.6.20前:接收各院系申报材料;

2、2016.6.24前:材料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3、2016.6.27-2016.7.4:拟申报项目公示;

4、2016.7.6前:接收最终申报材料;

5、2016.7.8前:纸质版材料报送能源局。

联系人:

北京 齐宏景  010-61772597

保定 李丽英    0312-7522781

 

 附件: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4月14日

能源局网站通知链接:

http://zfxxgk.nea.gov.cn/auto81/201604/t20160412_2231.htm?keywords=


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