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校内机构调整方案》(校党发〔2026〕18号)通知要求,“重组科学技术研究院。下设基地平台与成果管理处、纵向项目处、校企科研合作处、军民融合处、社会科学处、综合管理处,均为副处级建制,作为科学技术研究院内设机构,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结合学校能源电力行业特色与实际情况,调整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下设六个处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处
综合管理处是科研院的综合协调与行政服务部门,负责科研院日常运行管理、综合事务协调及科研管理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
1. 负责科研院综合事务管理,包括公文流转、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
2. 负责科研院重要文稿、文件、报告、调研总结及各类统计年鉴的起草与编报工作;
3. 负责科研院信息化建设,包括科研院网站、科研管理系统、网上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维护与更新;
4. 负责科研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行政事务;
5. 负责科研院对外联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与统筹协调;
6. 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宣传报道工作;
7. 负责科研院工会工作,包括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保障与文体活动组织等;
8. 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校科协)的日常工作,承担校科协秘书处职能,包括科协组织建设、科协各类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科协渠道的科技人才和荣誉推荐等;
9. 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科学普及活动,指导大学生科协等学生科研工作;
10. 负责挂靠学校的各级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各类协会(学会)及相关机构的专家推荐工作;
11. 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统筹管理,包括经费预算编制与申报、项目组织申报与立项审核、执行进度监督、绩效评价及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12. 负责统筹协调科研院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统筹做好消防安全、信息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13. 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处之间以及科研院与校内各部门之间的综合性事务与协同联动。
二、基地平台与成果管理处
基地平台与成果管理处是科研院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统筹规划、建设运行、评估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2. 负责对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相关合作事项;
3. 负责国家级平台“两重”、“两新”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4. 负责学校科技奖励(通用项目)的策划、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奖等;
5. 负责学校科技论文、学术著作(科技类)、标准等成果的统计、认定、审核等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成果绩效考核的政策制定;
6. 服务保障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三、纵向项目处
纵向项目处是科研院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科技类)全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科技类)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 负责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组织与申报,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学科突破先导项目、U40项目等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策划、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省部级及其他政府来源纵向科研项目(科技类)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5. 承担各类纵向科研(科技类)项目全流程管理,负责立项审核、任务书审定、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档案归档,同步开展项目经费入账、统计及数据分析;
6. 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登峰计划专项项目的管理;
7. 负责各级各类专家库的推荐与管理相关工作;
8. 负责科研管理系统中纵向项目相关模块的建立、维护与数据更新。
四、校企科研合作处
校企科研合作处是科研院负责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科技合作、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校企(地)科研合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 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校企(地)科技合作的整体策划与推进;
3. 负责横向项目的组织管理,包括技术合同、外协合同的审核、签订、公示,项目立项、变更、结项、履行监督及归档管理,做好发票、入账、绩效申领的初审工作;
4. 负责校企联合研发平台、联合实验室等产学研合作载体的建设、管理与考核;
5. 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科技合作协议签署、日常联络,统筹安排来访接待等工作;
6. 负责统筹管理学校科研对外服务资质工作;
7. 负责校地科技合作、地方研究院等合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投标统筹管理、投标备案、标书审核,电子密钥保管与流转,以及业务平台注册、运维管理工作;
9. 协助做好技术认定用章、技术核定、印花税申报等相关工作;
10. 负责科研管理系统横向业务的数据运维,做好项目立项、变更、结项及入账数据的审核维护。
五、军民融合处
军民融合处是科研院负责学校国防科研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口联系JW科技委、GF科工局等上级部门,推动学校与各大军工集团、主要军兵种等军工单位的科研合作,推进与其他高校在军工科研领域开展合作;
2. 负责军工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全过程管理;
3. 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先进技术研究专项项目的管理;
4. 负责军工类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平台、人才团队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5. 负责军工科研保密管理工作和全校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涉密调查处理等;
6. 负责推进学校军工科研资质体系的建设;
7. 负责军工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8. 负责推动学校军民融合相关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六、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是科研院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与发展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纵向社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3. 负责人文社科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横向委托项目组织与管理工作;
4. 负责人文社科类项目全流程管理,负责立项审核、任务书审定(合同审定)、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档案归档,同步开展项目经费入账、统计及数据分析;
5. 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基地、重点研究机构、智库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6. 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学术著作、智库报告等)的管理与人文社科类奖励申报工作;
7. 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项目的管理;
8. 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9. 负责人文社科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工作;
10. 配合有关部门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
11. 做好人文社科类学院(单位)科研工作的指导、管理与服务;
12.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科研究意识形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