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华电校科〔2017〕19 号)文件规定,学校组织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2年度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包含延期项目)。评审材料经院系评议、科研院复核,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提供书面材料,亲笔签字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人:单波
联系电话:010-6177283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