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华电校科〔2017〕19 号)文件规定,学校组织了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结题验收工作。 评审材料经科研院组织专家评议,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止。在公示期 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提供书面材料,亲笔签字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人:贾硕一
联系电话:010-6177286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 年 5 月 24 日